本网站从安康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2024年陕西安康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事宜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体局、安康高新区教体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安康中学、市二中: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4〕11号)和《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市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的招生管理机制,利用市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报名、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县域实际,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不断完善招生保障措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汉滨区、安康高新区和恒口示范区高中招生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统一归口汉滨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规范工作程序、科学编制规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巩固全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果,不断完善高中招生政策,深入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模式,根据《安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有s报和申诉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招生政策的现象给予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1)。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经网络招生录取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可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于顶风**违规的民办学校,应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顶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教体局将全面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全程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评价内容,全面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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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安康市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2.安康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及招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