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逍林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劳动保障岗位工作人员共计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和写作能力;
3.逍林、胜山、新浦、匡堰、桥头镇户籍人员(以2019年11月1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逍林镇人民政府(逍林镇文广路1号)三楼322办公室,联系电话:63503059。
3.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书(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
4.资格审查:镇组织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到逍林镇人民政府32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3.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分合格和不合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关****、考核管理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由逍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逍林镇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