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业务员A岗1名,主要负责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或贷款业务,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城区。
(二)业务员B岗1名,主要负责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或贷款业务,工作地点在忻城县城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大专(含)以上,财会、经济、金融等专业,持有相关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0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lbzfgjj@vip.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审核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笔试人员。笔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以便进行审核。未入围笔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
(四)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为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正式聘用。
五、福利待遇
(一)****
工资标准每月2470元(如有对应职称,工资标准则按单位现行系数相应提高)。
(二)“五险一金”待遇
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六、防疫须知
考生持“广西健康码”绿码进出考场,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附件: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1日